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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崇律师调解室主任周惠琴律师一次性成功调解一起涉案标的30万元的劳动合同纠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08 11:12:41 点击次数:1003

2019年元旦前一天,程先生找到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周惠琴主任,希望周主任帮其解决与原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纠纷。

2017年8月,程先生经朋友介绍入职原公司,但是自始至终原公司都未与其签署《劳动合同》,更别谈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支付加班工资了。2018年年初开始,原公司更以各种理由随意多次将程先生调岗,工资待遇也大打折扣。到2018年12月,程先生实在难以容忍提出了离职。至离职之时,公司尚有近一个月的工资未支付,经过几次沟通,程先生也没能得到回复。

了解到以上情况后,周主任按照法律规定计算了程先生理应获得的赔偿金额为30万元。考虑到仲裁、诉讼周期长,周主任认为可以先进行调解。

调解当日,周主任向原公司负责人表明来意后,原公司负责人当即表示没有时间,不会一起讨论这个问题,甚至认为程先生无理取闹。周主任经过一番细心观察后判断,该负责人比较强势但不失理性,故先郑重其事地告知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让其意识到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与风险,以及本次事件的严肃性、严重性;之后,再次表明本次调解,惠崇是希望站在中立的角度,公正、公平,最高效的帮助双方化解纠纷,修复双方的关系,否则可以直接仲裁,无需此行。

周主任经过近3个小时的耐心沟通与调解,该负责人真切的体会到周主任的初心与善意,一改此前的态度,当即表示自己有充足的时间可以好好协商,愿意配合。

 首次调解后第3日,程先生反馈双方已经达成了和解,形成了双方都满意、且能接受的赔偿方案,非常感谢周主任的此次调解,让双方不至于对簿公堂,还能握手言和。

周主任表示,本次调解的成功,生动体现了调解的价值:不仅能真正案结事了,更在于挖掘人性的真、善、美,构建一种新型的人际关系,有效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发展。
惠崇调解格言:

解决纠纷唯有调解,方得人心;也唯有帮助他人,才能真正成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