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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惠琴主任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标的超过600万的离婚纠纷案件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6 13:45:07 点击次数:880

“曾经是亲密爱人,纵使有一天不能再携手走下去,也应该往前看,不再追究双方彼此的过错,心平气和地好好解决。今天双方能坐下来调解,就表明都带了一份诚意,我相信,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一定可以将纠纷解决。”

2019年3月3日上午,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调解室,周惠琴主任向前来调解的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说了这样一段开场词,让原本紧张而凝重的气氛,瞬间有了缓和。

申请人曾女士与被申请人张先生于2013年结婚,婚后在双方父母的帮助下,购买了位于河北和浙江的两处房产以及一辆汽车,总价值超过600万元。2019年曾女士和张先生经协商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双方财产涉及双方父母出资、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等问题,始终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

周律师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耐心、尽心地与双方沟通,告知双方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能够最大化节省双方的时间及经济成本,并且能有效实现案结事了。双方了解了调解的优势后,均表示希望通过周律师调解来解决纠纷。

2019年3月3日上午10点半,双方当事人及双方家属均从老家河南、四川赶到惠崇律师事务所参与案件调解,周律师首先对双方依约参与调解的诚意表示了肯定,接着告知双方当事人及家属,调解过程中双方需遵守的原则和纪律,必须要尊重对方在调解中的发言,双方都有陈述自己观点和意见的机会。

其次,双方要考虑对方的感受和需求,尽可能提出有利于双方,且双方都可接受的调解方案。从本质意义上来讲,调解是为了结束过去,更好的开启未来,所以双方一定要努力向前看,双方均表示同意周律师的意见。

调解开始之后,双方各自提出了自己的方案,且双方的调解方案差距较大,主要是双方提出房和车的价值评估问题,然而双方又无法对财产评估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调解顿时陷入僵局。

周律师见此情形后提出双方需调整思路,建议双方无需对各项财产进行价值的逐一评估,而只需直接提出自己对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案,以便双方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和目标,减少矛盾点,促进双方更好的协商与沟通。

就在周律师积极高效的引导下,当双方各自分别认真地提出了财产分割的方案时,调解又再一次陷入了僵局。

那一刻,周律师对双方的方案进行专业分析,这次双方的差异主要是对购买房屋时双方父母的出资情况产生重大分歧,当即,周律师向双方表明调解不是庭审,双方应该本着从实际解决纠纷,今后更好生活的角度出发提出合适的调解方案。

父母出资的时间、金额以及性质是债务还是赠与等问题不是解决本案纠纷的核心问题。因为无论在性质上认定是债务还是赠与,本质都是父母出资。

周律师建议本着及时高效解决纠纷的精神,希望双方抓大放小各让一步。之后,双方在周律师的调解下经过较长时间的协商讨论及周律师的耐心、专业地讲解后,曾女士提出的第一套财产分割方案经过修整后终于让双方都能接受。最后,双方在周律师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此次调解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此次调解一直持续到了下午四点,虽然耗时超过五个小时,但看到双方的纠纷能够圆满解决,矛盾得到化解,并且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作为主持调解的周律师感到十分欣慰。

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提出以调解解决纠纷的理念和方法,并成立惠崇调解室,全力为广大百姓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切实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这是惠崇所的立所之本,从而努力为建设和谐社会、法治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